各位研究生:
为激发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南工校研[2014]39号)、《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工[2015]研字第27号)、《南京工业大学先进材料研究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修订)》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二、奖励额度及比例
学生类别 |
占同层次研究生比例(%) |
奖助标准(元/生/学年)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特等 |
30 |
18000 |
一等 |
60 |
15000 |
二等 |
10 |
12000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
特等 |
20% |
12000 |
一等 |
20% |
10000 |
二等 |
40% |
8000 |
三等 |
≤20% |
6000 |
三、评审程序
1.先进材料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5-11人组成,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评审工作小组依据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
3.评审工作小组确定获奖学生的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果学生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名单,由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党委研工部审定,审定结果由党委研工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党委研工部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计划财务部,由计划财务部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四、时间安排
1.10月20日-10月27日:各研究生对照上述细则,根据自身实际,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日期截止后,不再收取补充材料。
2.10月28日-11月3日:由先进材料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统计、排序,再报送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后公示。
3.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电子版,27日12:00之前交至班长;
(2)课程成绩单、文章首页以及可以作为附件中计分内容的证明材料(PU我的学分截图即可)纸质版,27日12:00之前交至班长。
4.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将所列清单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将相关纸质版、电子版交给班长,由班长、副班长以及班委成员审核汇总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辅导员处。
5.申请材料中如有虚假信息,将直接取消评奖资格,并接受学校或研究院给予纪律处分。
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x
先进材料研究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