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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10/08 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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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16年(下半年)拟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1、所有博士研究生

2、所有提前毕业及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3、在职工程硕士:采取现场抽取进行盲审

二、盲审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08日—10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未交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报送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09蒋老师

3、报送材料

 1)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1份)

 2) 《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1份)

 3) 纸质版学位论文(2份)

 4) 《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

4、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严格保证提交盲审查重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完全一致,严禁任意删除电子版论文中的图片、将文字替换成图片等行为发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严肃处理,取消答辩资格。

纸质版格式要求:中英文封面、摘要、书脊及正文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不要附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不要附致谢。

电子版格式要求:只保留主体部分(去除封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保留参考文献),必须为Word格式文档,博士论文不超过10M,硕士论文不超过5M(如超过大小,请修改学位论文中图片格式,不能删除图片),文件名:学院代号_学号_研究生姓名,如:01_632120401888_张三(学院代号见附件一)。

三、盲审流程

论文寄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因评阅、快递往返等原因请同学们务必准时。盲审评阅意见反馈合格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返回的2份评阅书可作为答辩时使用,不用另外安排评阅人。

 

四、盲审查重要求:

盲审查重发送时间:1014日前,学位论文电子版由导师邮箱发至指定邮箱:njtechms@163.com,否则不予受理。(注意:非盲审论文查重发至3022872734@qq.com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研究生院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查重通过方可送盲审,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四、《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校内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先经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复审,评阅通过后再重新盲审。

4、盲审结果没通过的(有1位评审专家认定不合格的即为没通过)的,须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并交研究生院。

 

 

附件1:

学部

学院

学院代号

1.安全环境学部

1.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01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2.材料科学学部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3

3.化学化工学部

4.化工学院(含国家重点试验室、膜中心)

04

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05

4.机械控制学部

6.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06

7.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07

8.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

5.健康科技学部

9.药学院

09

10.医学院(筹)

10

6.建筑艺术学部

11.建筑学院

11

12.艺术设计学院

12

7.经济管理学部

13.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

13

8.人文社科学部

14.法学院

14

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16.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6

17.体育部(中国棒垒球学院(筹))

 

9.生物制造学部

18.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含生化中心)

17

19.食品与轻工学院

18

10.数理信息学部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19

21.数理科学学院

20

22.先进材料研究院(海外人才缓冲基地)

21

11.土木交通学部

23.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22

24.城市建设学院

23

2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4

26.土木工程学院

25

 

相关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gra.njtech.edu.cn/view.asp?id=7358&clas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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