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16年(下半年)拟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1、所有博士研究生
2、所有提前毕业及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3、在职工程硕士:采取现场抽取进行盲审
二、盲审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0月8日—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未交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报送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09蒋老师
3、报送材料
(1)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1份)
(2) 《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1份)
(3) 纸质版学位论文(2份)
(4) 《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
4、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严格保证提交盲审查重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完全一致,严禁任意删除电子版论文中的图片、将文字替换成图片等行为发生,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严肃处理,取消答辩资格。
纸质版格式要求:中英文封面、摘要、书脊及正文中不要出现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不要附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不要附致谢。
电子版格式要求:只保留主体部分(去除封面、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致谢等,保留参考文献),必须为Word格式文档,博士论文不超过10M,硕士论文不超过5M(如超过大小,请修改学位论文中图片格式,不能删除图片),文件名:学院代号_学号_研究生姓名,如:01_632120401888_张三(学院代号见附件一)。
三、盲审流程
论文寄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因评阅、快递往返等原因请同学们务必准时。盲审评阅意见反馈合格后,方可安排论文答辩。返回的2份评阅书可作为答辩时使用,不用另外安排评阅人。
四、盲审查重要求:
盲审查重发送时间:10月14日前,学位论文电子版由导师邮箱发至指定邮箱:njtechms@163.com,否则不予受理。(注意:非盲审论文查重发至3022872734@qq.com)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研究生院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查重通过方可送盲审,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四、《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南工(2014)研字第22号)》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合格,可进行论文答辩。
2、若有1名评审专家表示论文不合格,不可进行论文答辩;研究生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之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盲审评阅。校内复审通过后由研究生院送校外专家进行复审,校外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复审仍未通过的,重新修改完善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
3、若2名评审专家均表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修改期限硕士不少于三个月,博士不少于六个月。修改完善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先经由本专业所属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一名校内专家进行复审,评阅通过后再重新盲审。
4、盲审结果没通过的(有1位评审专家认定不合格的即为没通过)的,须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盲审未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并交研究生院。
附件1:
学部 |
学院 |
学院代号 |
1.安全环境学部 |
1.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
01 |
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 |
2.材料科学学部 |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3 |
3.化学化工学部 |
4.化工学院(含国家重点试验室、膜中心) |
04 |
5.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05 |
4.机械控制学部 |
6.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 |
06 |
7.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07 |
8.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 |
5.健康科技学部 |
9.药学院 |
09 |
10.医学院(筹) |
10 |
6.建筑艺术学部 |
11.建筑学院 |
11 |
12.艺术设计学院 |
12 |
7.经济管理学部 |
13.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 |
13 |
8.人文社科学部 |
14.法学院 |
14 |
15.马克思主义学院 |
15 |
16.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16 |
17.体育部(中国棒垒球学院(筹)) |
|
9.生物制造学部 |
18.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含生化中心) |
17 |
19.食品与轻工学院 |
18 |
10.数理信息学部 |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学院) |
19 |
21.数理科学学院 |
20 |
22.先进材料研究院(海外人才缓冲基地) |
21 |
11.土木交通学部 |
23.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
22 |
24.城市建设学院 |
23 |
25.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24 |
26.土木工程学院 |
25 |
相关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http://gra.njtech.edu.cn/view.asp?id=7358&class=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