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是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
第二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代表全院同学行使自我管理的权利,维护学生的利益,监督学生自习室、实验室秩序及卫生管理,代表学生对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三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应以营造良好的学习、学术氛围为基础,以抓学生自我管理与约束、专业技能、基本道德规范、职业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同学们的科研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每学期初召开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大会,由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书记和老师进行指导,商讨和研究本学期的自习室、实验室情况并拿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任期一年。委员会由研究生会学习部、各班学习委员、各自习室室长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第三章各部职责
第六条主席定期召开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前阶段工作,讨论布置近期工作。及时向书记和指导老师汇报,接受书记和老师的工作指导及监督,完成和执行书记、指导老师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第七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设秘书处、督检部、宣传部、活动部、组织部、外联部,在本院开展各项活动。
第八条各部部长负责本部工作,并与学生自我管理委会秘书处保持密切联系,方便工作命令传达。
第九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逐级管理。
第十条秘书处
(1)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督促各部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2)主持内部会议并记录、存档。
(3)每月对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最后将其以书面形式交给主席。
第十一条宣传部
(1)负责对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宣传,方便同学以最短的时间来了解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宗旨及工作职能。
(2)由部长定期组织例会,及时总结工作状况,做好会议记录,部长每月月底将书面总结交至自管会秘书处。
第十二条督检部
(1)帮助指导老师和主席处理学生自习室和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发现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记录、劝导并及时向主席或指导老师汇报请其作出解决,并作为学期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2)督检部下设自习室室长,接受各自习室室长的汇报,部长必须加强对每位督检部成员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方案。
(3)部长定期组织例会,及时总结工作状况,做好会议记录,部长每月月底将书面总结交至自管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活动部
(1)策划并组织同学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加深不同年级不同课题组的同学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2)与各自习室室长协调,组织一些自习室、实验室之间的友谊赛,并作出评比。
第十四条组织部
(1)保持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先进性,搞好对内部成员的考核、监督。
(2)定期开展内部干部培训,对内部委员进行思想教育。
(3)建立健全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章程及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外联部
(1)积极配合自管会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
(2)积极开展自管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谊活动。
第四章奖励
第十六条对本院涉及的休息室的学风、实验室的卫生将会采取积分制的形式进行评比,学期汇总,针对优秀的自习室和实验室给予表彰。(具体细则见附一)
第五章备注
第十七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要经常与同学进行沟通,了解当前同学的需要和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解决。
第十八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要自觉维护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并认真履行义务。
第十九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之间要加强团结合作,互相配合。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属于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附
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席:宋欣 刘凡东 李奇洋
副主席:李麟杰 高文娟 各党支部书记
秘书处:王耀
督检部:徐水林
宣传部:刘亚男
活动部:刘一霖
组织部:梅岭
外联部:吴秀菊
委 员:各个休息室室长,学习委员,研会科研部
安全检查行动小组:
有机组:赵凌云 李亚芳 高文娟 赵亮
无机组:王耀 孙研 吴美妍 刘一霖
先进材料研究院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事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