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我院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保持自习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和吃零食。
第二条:保持自习室秩序,进入自习室应保持安静,将手机调成无声状态,接电话时请自觉到室外接听。不得在自习室内进行打牌、玩游戏、大声喧哗及影响他人学习的任何活动。
第三条: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不得在桌椅、墙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不得从窗户往楼外抛物倒水。
第四条:严禁身穿实验服,手套及携带实验所用药品进入自习室。
第五条:节约用电用水,不开长明灯,不开无人空调,自习室最后离开者,务必关好门窗及所有电器设施。
以上条款请大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管理。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给予院通报批评处分。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使用自习室的资格。